本报讯近日,北京市地方税务局作出规定,从2000年1月1日起,对北京市会计、审计律师事务所实行定率征收企业所得税。
过去,北京的这类事务所没有统一的财务核算办法和税前列支标准,在税收征管上存在诸多矛盾,不利于税款征收。鉴于此种情况,北京市地税局出台对这几类事务所实行定率征收的办法。目前,会计、审计、律师事务所的纯益率暂定为11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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